1、癫痫的分类
部分性/局灶性发作:是指发作起始症状及脑电图改变提示“大脑半球某部分神经元首先被激活”的发作。包括单纯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全面性发作。
全面性发作:是指发作起始症状及脑电图改变提示“双侧大脑半球同时受累”的发作。包括失神、肌阵挛、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失张力发作
。
不能分类的发作:由于资料不充足或不完整而不能分类,或在目前分类标准中无法归类的发作(如痉挛性发作)。
近年新确认的发作类型:包括肌阵挛失神、负性肌阵挛、眼睑肌阵挛、痴笑发作
癫痫综合征的分类:
根据引起
癫痫的病因不同,可以分为特发性
癫痫综合征、症状性
癫痫综合征以及可能的症状性
癫痫综合征。2001年国际抗
癫痫联盟提出的新方案还对一些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或规范,包括反射性
癫痫综合征、
良性癫痫综合征、
癫痫性脑病。
癫痫性脑病:指
癫痫性异常本身造成的进行性脑功能障碍。其原因主要或者全部是由于
癫痫发作或者发作间歇期频繁的
癫痫放电引起。大多为新生儿、婴幼儿以及儿童期发病。脑电图明显异常,药物治疗效果差。包括West综合症、LGS、LKS以及大田原综合症、Dravet综合征等。
2、癫痫的诊断
确定是否为癫痫
详细询问患者本人及其亲属或同事等目击者,尽可能获取详细而完整的发作史,是准确诊断
癫痫的关键。脑电图检查是诊断
癫痫发作和
癫痫的最重要的手段,并且有助于
癫痫发作和
癫痫的分类。临床怀疑
癫痫的病例均应进行脑电图检查。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常规脑电图的异常率很低,约为10~30 %。而规范化脑电图,由于其适当延长描图时间, 保证各种诱发试验, 特别是睡眠诱发, 必要时加作蝶骨电极描记, 因此明显提高了
癫痫放电的检出率,可使阳性率提高至80%左右,并使
癫痫诊断的准确率明显提高。
癫痫发作的类型
主要依据详细的病史资料、规范化的脑电图检查,必要时行录像脑电图检测等进行判断。
癫痫的病因
在
癫痫诊断确定之后,应设法查明病因。在病史中应询问有无家族史、出生及生长发育情况、有无脑炎、脑膜炎、脑外伤等病史。查体中有无神经系统体征、全身性疾病等。然后选择有关检查,如头颅磁共振(MRI)、CT、血糖、血钙、脑脊液检查等,以进一步查明病因。
3、难治性癫痫的定义
尽管目前多数癫痫患者的癫痫发作经药物治疗可得到控制,但有一部分患者对抗癫痫药物治疗反应差,癫痫发作难以控制,称为难治性癫痫(intractable epilepsy),也称顽固性癫痫。难治性癫痫因各国学者在使用抗癫痫药物的种类、治疗时间、疗效判断、单用或合用药物等方面未达成共识,并存在明显的缺陷而迄今无公认的标准。Junl Jensen在文献中将接受适当的抗癫痫药物治疗而发作多年迁延不愈者定为难治性癫痫。Ohtsuda等将其认为是所有抗癫痫药物治疗无效的病例。我国学者吴逊等将难治性癫痫定义为频繁的癫痫发作,至少每月4次以上,应用适当的第一线抗癫痫药物正规治疗且药物的血浓度在有效范围内,至少观察2年,仍不能控制发作且影响日常生活;无进行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占位性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