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拓展:近代中国的乡绅阶层

      近代中国的乡绅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尽管他们中有些人曾经掌柄过有限的权印,极少数人可能升迁官衙,但从整体而言,他们始终处在封建社会的清议派和统治集团的在野派位置。他们获得的各种社会地位是封建统治结构在其乡村社会组织运作中的典型体现。
  乡绅阶层经济地位的高低主要表现在:占有土地,拥有房产,承担的赋税及对乡村经济的间接支配力等方面。土地是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资料,每个阶层的经济地位都与土地占有量联系在一起,乡绅占有的土地远多于农民,从土地中获取的经济利益高于农民,其经济地位当然也高于农民。乡绅的经济地位还可以从对乡村经济的间接支配力上反映出来。乡绅通过出租土地,控制租地农民的经济利益,通过领头集资修建水渠、道路,把持乡村经济生产要素,通过捐款救灾,稳定当地民心,减轻官府的压力,维系着与乡民、官府的经济关系。
  乡绅阶层始终是儒家文化最可靠的信徒,特别是在朝代更替,皇权易主的年代,乡绅捍卫儒学的决心和勇气更胜官吏一筹。这种对儒学长期不变的情有独钟,奠定了乡绅阶层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文化地位。乡绅阶层的文化地位还与自身组成成分有关。乡绅中的一部分人是通过科举考试、退任或已在乡村休闲的官员。这些人一生中曾经有过的高官厚禄、荣华富贵,都与对儒学的虔诚和追求紧密相连。他们从科举制度中得到的不仅是入仕之途,同时也以此作用于儒学的发展,无形中影响着周围的人的文化价值观乃至社会价值观,在这个过程中又逐步确立了自身在乡村社会中的文化主导者地位。
  乡绅阶层是近代中国社会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阶层,他们的各种权力和社会地位,相当一部分是皇权默许甚至授予的,封建上层统治者的目的是让乡绅在皇权不容易支配到的乡村社会里,负起率民为善的教化责任,以补充地方行政的不足。同时,乡绅又从乡村的宗族、家族、民众那里得到支持,这种源于古典式民主并具有较广泛民众基础的社会地位,使他们成为乡村民众的代表,构成在官府之外的又一股势力。这股势力既是官方与民间的桥梁;又是官府、乡里所期望造福乡里或教化民众的不二人选。
  传统中国乡村,在当代人的眼里,可能是与贫穷、饥饿联系在一起的地方,然而无论是在古代文人的笔下,还是在乡村耆旧的心中,乡村更多的是充满温情和诗意的祥和。我们只要从晋南村落今幸存的老宅走过,看看那残留的“耕读传家”“地接芳邻”“稼穑为宝”“职思其居”“居易俟命”“君子攸宁”之类的门楣题字,从这些连今天的大学生都不能完全理解的古典语汇中,我们感受到了村落中曾经飘荡着的诗雅风韵和那背后深藏着的意蕴。这里没有豪言半语,而充溢着的是内在的道德修束。回头看看“新农村”随处可见的用现代化手段制作出的“福星高照”“鹏程万里”“家兴财源旺”“家和万事兴”之类的精美匾额,虽说是传统的延续,而却没有了传统的风雅。如果从读书人的数量来说,当代中国农村绝对是古代农村的几倍乃至几十倍,然而为什么却没有从前的典雅,而且也失去了传统农民的道德坚守与精神追求?由此我们想到了传统中国农村的乡绅。

最后修改: 2017年04月19日 星期三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