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发作分类
目前普遍应用的是国际抗
癫痫联盟在1981年提出的
癫痫发作分类方案。
癫痫发作分为部分性/局灶性发作、全面性发作、不能分类的发作。2010年国际抗
癫痫联盟提出了最新的
癫痫发作分类方案,新方案对
癫痫发作进行了重新分类和补充。新方案虽然总结了近年
癫痫学研究的进展,更为全面和完整。
部分性/局灶性发作:是指发作起始症状及脑电图改变提示“大脑半球某部分神经元首先被激活”的发作。包括单纯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全面性发作。
全面性发作:是指发作起始症状及脑电图改变提示“双侧大脑半球同时受累”的发作。包括失神、肌阵挛、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失张力发作
。
不能分类的发作:由于资料不充足或不完整而不能分类,或在目前分类标准中无法归类的发作(如痉挛性发作)。
近年新确认的发作类型:包括肌阵挛失神、负性肌阵挛、眼睑肌阵挛、痴笑发作等。
癫痫综合征的分类
根据引起
癫痫的病因不同,可以分为特发性
癫痫综合征、症状性
癫痫综合征以及可能的症状性
癫痫综合征。2001年国际抗
癫痫联盟提出的新方案还对一些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或规范,包括反射性
癫痫综合征、
良性癫痫综合征、
癫痫性脑病。
癫痫性脑病:指
癫痫性异常本身造成的进行性脑功能障碍。其原因主要或者全部是由于
癫痫发作或者发作间歇期频繁的
癫痫放电引起。大多为新生儿、婴幼儿以及儿童期发病。脑电图明显异常,药物治疗效果差。包括West综合症、LGS、LKS以及大田原综合症、Dravet综合征等。
癫痫的诊断
1. 确定是否为癫痫详细询问患者本人及其亲属或同事等目击者,尽可能获取详细而完整的发作史,是准确诊断
癫痫的关键。脑电图检查是诊断
癫痫发作和
癫痫的最重要的手段,并且有助于
癫痫发作和
癫痫的分类。临床怀疑
癫痫的病例均应进行脑电图检查。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常规脑电图的异常率很低,约为10~30 %。而规范化脑电图,由于其适当延长描图时间, 保证各种诱发试验, 特别是睡眠诱发, 必要时加作蝶骨电极描记, 因此明显提高了
癫痫放电的检出率,可使阳性率提高至80%左右,并使
癫痫诊断的准确率明显提高。
2.癫痫发作的类型
主要依据详细的病史资料、规范化的脑电图检查,必要时行录像脑电图检测等进行判断。
3.癫痫的病因
在
癫痫诊断确定之后,应设法查明病因。在病史中应询问有无家族史、出生及生长发育情况、有无脑炎、脑膜炎、脑外伤等病史。查体中有无神经系统体征、全身性疾病等。然后选择有关检查,如头颅磁共振(MRI)、CT、血糖、血钙、脑脊液检查等,以进一步查明病因。
难治性癫痫的定义
多数癫痫患者的癫痫发作经药物治疗可得到控制,但有一部分患者对抗癫痫药物治疗反应差,癫痫发作难以控制,称为难治性癫痫(intractable epilepsy),也称顽固性癫痫